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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政府公布扶贫策略

安省政府于2008年12月4日公布扶贫策略。政府诚诺在5年内将儿童贫困率减少25%。

扶贫策略集中于贫困儿童,包括不同层面如准备就学,学业进度,医疗健康及房屋。这份策略也包括增加安省儿童补助金,为130万低收入家庭子女得到每年至$1310的补助。将家长及家庭学习中心数目扩充3倍至300间,及投放更多资源于课后活动。

计划也包括检讨社会福利制度,希望能减除障碍加强机会。政府会投资于社区机会基金及向租金银行项目投入资源以建立健康及安全的社区。

安省这份策略是解决问题积极的开步。问题是,这些方法能否真正推行,又是否足够帮到持续高于比例的贫困社区人士脱离贫困。

这个问题对族裔社区特别重要。正如多伦多保护儿童会近期报告指出,贫困儿童跟族裔有大的关系,有高于比例来自有色族裔社区的加拿大出生及新移民。报告指出:

  • 欧洲裔社区儿童生活于低收入约占十份一
  • 东亚社区儿童生活于低收入约占五份一
  • 原住民,南亚,加勒比海,中及南美洲社区儿童生活于低收入约占四份一
  • 亚拉伯及西亚社区儿童生活于低收入约占三份一
  • 非洲社区儿童生活于低收入约占二份一

换句话说,肤色愈黑,孩子便更贫穷。

儿童因父母贫困便生活于贫困。在安省族裔社区高于比例生活于贫困。大多伦多公益金的贫穷报告分柝指出,从1980至2000年多伦多族裔社区贫穷率增加361%,而其他社区则下降了28%。基于族裔社区高于比例生活于贫困,可行和有效的扶贫策略一定要有针对这些社区的需要。

需然政府理解不同社区有不同的贫穷原因及影响,但并没有提出具体方法针对不同的社区需要。政府报告指明高于比例的贫穷社区:新移民,残疾,妇女,原住民,老年人,无居所人士。族裔社区未被纳入。没有族裔社区的分柝,一份良好意愿的扶贫计划可能会对族裔社区引致非原意的负面影响。

政府应该扩大扶贫计划,一方面以具体方法拉近族裔社区的经济差距,以及不同方法为其他社区与社会拉近。例如,政府重施安省就业平等法,让所有族裔社群和历来被不利看待社群能有公平的机会。一份无视族裔,性别,能力及其他引致边缘化因素的扶贫策略不会有深远的效果。

新法案保障临时工作员工的权益

自2006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华人社区服务机构,多次向劳工部提出临时工作员工缺乏保障的问题。我们组织工友与劳工部会议。社区机构联名去信及与劳工部部长,政策科官员会议讨论,提出我们的改善建议。

他们最初的反应是现在的法例已有一些保障。他们会计划对这些工作场所进行抽查。最终,2008年12月,政府宣布会提出新法案保障临时工作员工的权益。

已下是提出新法案的重点:

如工友是”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工作指派”,在现行法例他们便得不到公众假期,解雇通知和遣散费的保障。政府已于2009年1月2日修改规定,临时工作员工与一般雇员同样享有每年9天的公众假期。法例通过后,政府打算再修定规则,令临时工作员工都有解雇通知及遣散费的保障。

现时,临工介绍公司可能向工友收取介绍费,履历费或求职面谈训练费,新法例将禁止公司向工友收取这些费用。

当临工介绍公司提出工作指派,要给工友书面资料,列明工作场所联络人,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发工资时间及工作内容。也包括介绍公司名称,联络人及劳工部编印的劳工权益单张。

现时,当临时工作转为公司正式雇员,临工介绍公司可能向工友或工作场所另外收取费用。新法例会禁止向工友收取这费用。如工友在最初被指派到工作场所的六个月时间后转为正式雇员,介绍公司就不能向工作场所另外收取费用。介绍公司不能阻止工作场所为工友提供工作履历参考或成为正式雇员。

现时,临工介绍公司是雇主。有责任遵守劳工法例。新法例禁止工作场所因为工友要求劳工法例的权益对工友采取惩罚行动。

我们觉得这是政府重要的步骤以保障省内七十多万位临时工作员工,但仍有重要问题,例如同样工作同等工资 – 有两阶层工友同时做同样工作,但其中一组工资更低,没有福利及工作保障。也没有定义临时可延长到什么时间。中心会继续与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向劳工部争取更大的劳工保障。

安省新的人权保障制度

2008年6月30日政府修改人权法案希望能达到更好和有效的保障制度。人权法案在法律上列明个人有同等权利,机会及免受歧视。法案应用于劳工就业,租住房屋,享用服务设施,得到合约,工会或职业、专业会员身份。法案列明个人不能因年龄,种族,宗教信仰,性别,性别取向,残疾而被歧视。

从2008年6月30日,新的人权个案投诉会由安省人权仲裁处处理。安省人权委员会将继续存在但目标功能会修订。新成立的人权法律支援中心会向社区人士提供独立的法律及支援服务。

安省人权仲裁处

仲裁处将直接处理所有新的投诉。人权委员会不会再处理投诉个案然后转送到仲裁处。
如果你的人权被侵犯想做人权投诉,便要向仲裁处提出。可到仲裁处或其互联网址取得表格。你也可以找人权法律支援中心协助填写表格。他们会协助解释有关法律及如何填写。

你需要将遭遇详细填写在表格。将重要的事情跟时间组织起来。也应包括重要的时间及文件。你要写明为何觉得被歧视、侵犯人权的原因。你要写出希望仲裁处做些什么,经济赔偿或命令对方改变做法或政策。也需要列出重要证人及原因。

收到表格后,仲裁处便审查你的情况是否属人权法案。属于人权法案并没到其他法院诉讼仲裁处便处理你的申请个案。

仲裁处会将你的申请副本寄给被你投诉的对方及要求35天内作出回应。寄发资料并不包括你的证人资料。如对方不作出回应,仲裁处便会作出无反对情况的裁决。

仲裁处会以不同方法希望能尽快解决你的个案,例如调解、聆讯前评定,澄清争论的问题及决定什么是重要的事项。

仲裁处希望能在一年时间内完成个案。但由于这个制度在2008年6月30日才开始,未知道能否真正达到这个目标。仲裁处网址是: www.hrto.ca 地址: 655 Bay Street, 14th Floor, Toronto, Ontario M7A 2A3   电话号码  : 416-326-1312

安省人权仲裁处不能处理由联邦政府管制公司及行业例如银行、航空、电话、电台通讯、跨省的铁路巴士等。这些归渥太华人权委员会负责。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in Ottawa网址http://www.chrc-ccdp.ca

人权法律支援中心

人权法律支援中心对打算或已提出人权投诉的安省市民提供法律意见及援助。可以是填交表格前解释人权法案,或于仲裁处过程中其他阶段如调解,聆讯。中心联络电话是416-314-6266 或 1-866-625-5179   地址是 400 University Avenue, 7th Floor, Toronto, Ontario M7A 1X8.

安省人权委员会

安省人权委员会不再负责处理人权投诉个案。2008年6月30前已呈人权委员会但仍未完结个案可以停止,而将个案在2008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转向人权仲裁处申请以”加快程序”处理。另一选择便是继续由人权委员会处理,如2009年1月还未能完结,便将个案转向人权仲裁处申请。

人权委员会会加强预防歧视促进人权的工作。委员会可进行公众□讯,提出人权案件申请,参与人权仲裁处程序,公众教育及政策制定来预防歧视的问题。人权仲裁处也可将问题转交人权委员会进行公众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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